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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检监察

      按照省委办公厅(苏办发〔2018〕51号)文件规定,省纪委监委派驻省委统战部纪检监察组负责监督省委统战部(省侨办)、省委台办、 省民宗委、省社会主义学院、省侨联、省工商联、省台联等七家单位。如果发现上述七家单位党员、干部或党组织违纪违规违法的行为,均可向省纪委监委派驻省委统战部纪检监察组检举、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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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在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上发表重要讲话

新闻时讯
社院要闻
省社会主义学院举办毕业学员学习交流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座谈会
省社会主义学院召开机关党建暨党风廉政建设专题党组会议
省社会主义学院举行和园匾额楹联揭牌仪式暨文化传承与发展座谈会
2024-2025年度“新时代江苏民营企业家培养计划”第一次集中培训暨开班仪式在南京举行
省委第八巡视组向省社会主义学院党组反馈巡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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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省委老干部局、省离退休干部工作委员会《关于在全省离退休干部党组织中开展“回望百年路,助力新征程”主题党日活动的通知精神》,落实院党组关于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的相关要求
自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我院派驻涟水县高沟镇街南村挂职第一书记陈克文,坚持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脱贫攻坚,用党员干部的责任担当践行初心使命。
瞿超指出,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决胜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之年,也是我院贯彻《社会主义学院工作条例》和第三次全国社会主义学工作会议的精神落实之年。在省委的正确领导下,在省委统战部和中央社会主义学院的精心指导下,我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聚焦“培养过硬人才、形成过硬成果”,以“马上就办、真抓实干”的优良作风,扎实做好统一战线人才教育培养工作,学院改革发展取得了新成绩。
纪检监察

      按照省委办公厅(苏办发〔2018〕51号)文件规定,省纪委监委派驻省委统战部纪检监察组负责监督省委统战部(省侨办)、省委台办、 省民宗委、省社会主义学院、省侨联、省工商联、省台联等七家单位。如果发现上述七家单位党员、干部或党组织违纪违规违法的行为,均可向省纪委监委派驻省委统战部纪检监察组检举、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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