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财政部《关于深入推进地方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财预〔2014〕36号)和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5年度省级部门预算公开相关工作的通知》(苏财预函〔2015〕1号)精神,现将2015年度江苏省社会主义学院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学院概况
(一)工作职责
社会主义学院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统一战线性质的政治学院,是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的联合党校,是党和国家干部教育培训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开展党的统一战线工作的重要部门,是统一战线的人才培训基地、理论研究基地、方针政策宣传基地。主要承担以下任务:
1.教育培训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
2.教育培训统一战线其他方面的代表人士;
3.教育培训统战干部;
4.学习、研究和宣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
5.学习、研究和宣传党的统一战线理论、方针和政策;
6.积极开展文化统战工作,努力探索并推动与港澳台和海外的文化交流,宣扬传播优秀中华文化。
(二)2015年我院主要工作任务与目标规划
2015年我院主要工作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省委十二届八次全会和全国社会主义学院院长会议、全省统战部长会议的部署,认识新常态,适应新常态,进一步深化改革,进一步开拓创新,继续以做好党外代表人士教育培训工作为中心,扎实推进教学、科研、文化、人才、管理";五位一体";协同发展,发挥好党外代表人士教育培训主阵地的作用,实现五年发展规划提出的各项目标任务,推动学院正规化建设转型升级。
1.深化教学改革,完善教学布局,创新教学方式方法,切实提高教育培训质量。承担统一战线系统不少于50期培训班次,约3000人的培训任务。完善教学格局,突出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教育培训,强化政治共识教育,团结、教育、引导、帮助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积极探索和创新教学形式,综合使用研究式、案例式、模拟式等多种教学方法,进一步提升教学培训的质量和效益。
2.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的意见》和《2010—;2020年党外代表人士教育培训改革和发展纲要》精神,以做好党外代表人士教育培训工作为中心,坚持教学、科研、文化、人才、管理";五位一体";协同发展,做到教学提高吸引力、科研突出引领力、文化扩大影响力、人才增加凝聚力、管理产生生产力,确保我院五年发展规划各项目标任务的实现。在省委的领导下,在省委统战部和中央社会主义学院等部门的指导下,完善办学机制和体制,推动我院正规化建设转型升级。
3.巩固科研基础,提升科研质量。出版6期学报,出版1至2部学术专著,培养出学术团队和培育更多的优秀人才。借助社会力量共同开展统战理论研究,组织召开1至2次高层次理论研讨会。优化激励机制,奖励优秀成果,鼓励多出精品力作。召开年度研究成果汇报会,邀请党政领导、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学者参加,扩大学术影响。同时,印发专题研究报告、专题研究资料,积累成果,促进交流。
4.召开第11次全省市级社院院长会议,交流工作经验,研究部署2015年工作,进一步加强对市、县社院工作的指导,促进全省各级社会主义学院科学发展、协同发展。
5.牢固树立为科学发展服务、为统一战线服务、为基层统战部门和社会主义学院服务、为广大学员服务的理念,加强对培训中心的管理和使用,提高管理水平,努力实现全年目标任务。
6.继续深化财政改革,加强支出管理,科学合理地做好部门预算编报工作。根据文件精神,做好全院人员工资的测算、发放工作。
7.进一步发挥中华文化学院的作用,加强统战文化研究,开展文化统战工作,不断探索并扩大与港澳台和海外的文化交流。继续办好港澳及海外代表人士国情研修班,继续会同有关部门和团体开展与港澳台及海外华人华侨的民间文化交流和互邀考察访问活动,办好文化综合刊物《雅集》,办好江苏书画家联谊会,大力传播优秀中华文化。
8.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十项规定,进一步加强机关作风建设,牢固树立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思想,不断健全制度,规范程序,做到按程序办事,用制度管人。
9.使用维护好校园网站及相关网络设施。
10.加强自身建设,采用多种方式提高干部职工能力素质。
(三)部门机构设置和所属单位情况
江苏省社会主义学院创办于1956年,其前身为江苏省政治学校。1988年9月,省委同意江苏省政治学校改名为";江苏省社会主义学院";,";享受同级党校待遇,按正厅(局)级建制,归省委领导,有关方针、政策和工作指导关系归口省委统战部";。根据苏组通〔1997〕32号文,明确我院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全员参公,单一体制。2008年经省委办公厅批准,正式加挂江苏中华文化学院的牌子,实行";两块牌子、一套班子";。
我院是中共江苏省委领导的统一战线性质的政治学院,是省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的联合党校,是党和国家干部教育培训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开展党的统一战线的重要部门。学院占地约23亩,建筑面积2.
(四)部门收支预算编制的相关依据及测算分析情况
坚持以《预算法》为准则,逐步完善";预算编制科学化、预算执行规范化、预算监督制度化";的内部管理机制。坚持以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厉行节约、注重绩效、依法理财、公开透明为原则,收支全部纳入预算。压缩一般消耗性支出,推进绩效目标管理,从严从紧编制相关收支预算。
二、2015年部门预算表
本表按统一规定的财政供给政策、资金来源渠道和开支标准编制,并已经省人大审议通过。(详见附件)
1.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2015年度江苏省省级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 |||||||
部门:江苏省社会主义学院 单位:万元 | |||||||
收入预算 | 支出预算 | ||||||
项目名称 | 金额 | 功能分类 | 支出用途 | ||||
功能科目 | 金额 | 项目名称 | 金额 | ||||
一、财政拨款 | 1,526.69 | 一、一般公共服务 | 一、基本支出 | 1,242.98 | |||
1.一般公共预算 | 1,526.69 | 二、外交 | 二、项目支出 | 1,256.75 | |||
2.政府性基金预算 | 三、国防 | 三、单位预留机动经费 | 26.96 | ||||
二、专户管理非税资金 | 四、公共安全 | ||||||
三、其他资金 | 1,000.00 | 五、教育 | 2,175.65 | ||||
六、科学技术 | |||||||
七、文化体育与传媒 | |||||||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 | 228.30 | ||||||
九、医疗卫生 | |||||||
十、节能环保 | |||||||
十一、城乡社区事务 | |||||||
十二、农林水事务 | |||||||
十三、交通运输 | |||||||
十四、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 | |||||||
十五、商业服务业等事务 | |||||||
十六、金融监管等事务支出 | |||||||
十七、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 | |||||||
十八、住房保障支出 | 122.74 | ||||||
十九、粮油物资管理事务 | |||||||
当年收入小计 | 2,526.69 | 二十、其他支出 | 当年支出小计 | 2,526.69 | |||
四、上年结转资金 | 四、结转下年资金 | ||||||
收入合计 | 2,526.69 | 支出合计 | 2,526.69 | 支出合计 | 2,526.69 | ||
2.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部门:江苏省社会主义学院 | 单位:万元 | ||||
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合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预留机动 |
000 | 合计 | 1,526.69 | 1,242.98 | 256.75 | 26.96 |
205 | 教育支出 | 1,175.65 | 891.94 | 256.75 | 26.96 |
20508 | 进修及培训 | 1,175.65 | 891.94 | 256.75 | 26.96 |
2050802 | 干部教育 | 1,175.65 | 891.94 | 256.75 | 26.96 |
208 |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228.30 | 228.30 | ||
20805 |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 228.30 | 228.30 | ||
2080504 | 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 | 228.30 | 228.30 | ||
221 | 住房保障支出 | 122.74 | 122.74 | ||
22102 | 住房改革支出 | 122.74 | 122.74 | ||
2210201 | 住房公积金 | 75.47 | 75.47 | ||
2210202 | 提租补贴 | 47.27 | 47.27 |
3.部门公共财政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表
";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表(一般公共预算) 部门(单位):江苏省社会主义学院 单位:万元 | ||||||||||
单位名称 | 合计 | ";三公";经费 | 会议费 | 培训费 | ||||||
小计 | 因公出国(境)费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 公务接待费 | |||||||
小计 | 公务用车购置费 |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
合计 | 187.42 | 52.02 | 20.00 | 35.00 | 35.00 | 17.02 | 19.00 | 96.40 | ||
019002江苏省社会主义学院 | 187.42 | 52.02 | 20.00 | 35.00 | 35.00 | 17.02 | 19.00 | 96.40 |
三、2015年度省级部门安排情况说明
1.收入预算
2014年省社会主义学院预算收入2,526.69万元,其中:公共财政拨款(补助)资金1,526.69万元,其他资金1,000万元。
(1)公共财政拨款(补助)资金1,526.69万元,是指省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其他资金1,000万元,其中:事业经营收入650万元,是指培训中心接待计划外培训、会议收取的住宿费等,其他收入350万元,是指培训中心接待计划外培训、会议收取的餐饮费及职工内部食堂伙食费等。
2.支出预算
2015年省社会主义学院支出2,526.69万元。
按支出用途分为:基本支出1,242.98万元,项目支出1,256.75万元,单位预留机动经费26.96万元。
(1)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其中:人员支出包括工资福利支出649.63万元,主要指:在职在编人员基本工资126.03万元、津贴补贴503.52万元、奖金10.50万元、社会保障缴费9.5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58.45万元,主要指:退休费225.50万元、独生子女医疗费10.08万元、独生子女奖励金0.13万元、住房公积金75.47万元、提租补贴47.2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定额)234.90万元。
(2)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主要指发展性项目,包括购置办公设备及图书资料购置费20万元;江苏中华文化学院经费83.75万元;课题研究、学报经费45万元;统战干部培训费718万元;房屋及设备维修费40万元;社院食堂专项支出350万元。
(3)单位预留机动经费是指按照省级预算编制的统一要求,用于预算执行中出现的增人调资和公用经费缺口以及新增工作业务经费等支出。
按支出功能科目分为:教育支出2,175.6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8.3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22.74万元。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是指省社会主义学院退休人员支出等。
(2)住房保障支出,是指省社会主义学院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包括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和发放的提租补贴等。
3.财政拨款支出预算
2015年省社会主义学院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数1,526.69万元,其中:
(1) 教育支出1,526.69万元,包括基本支出1,242.98.万元,项目支出256.75万元,预留机动26.96万元。
(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8.30万元,主要指退休支出。
(3)住房保障支出122.74万元,是指住房公积金75.47万元,提租补贴47.27万元。
4.公共财政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
2015年度社会主义学院公共财政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187.42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20万元。该经费由财政厅统一管理,主要用于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支出。
(2)公务用车购运行维护费35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17.02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4)会议费19万元。主要指单位按规定召开会议直接发生的住宿费、伙食费、会场费用、交通费、办公用品费、材料印刷费、医药费等支出。
(5)培训费96.40万元。主要指单位教务处、文化联络处等按规定开展培训直接发生的住宿费、伙食费、培训场地费、讲课费、培训资料费、交通费、其他费用等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