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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检监察

      按照省委办公厅(苏办发〔2018〕51号)文件规定,省纪委监委派驻省委统战部纪检监察组负责监督省委统战部(省侨办)、省委台办、 省民宗委、省社会主义学院、省侨联、省工商联、省台联等七家单位。如果发现上述七家单位党员、干部或党组织违纪违规违法的行为,均可向省纪委监委派驻省委统战部纪检监察组检举、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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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对社会工作作出重要指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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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侨’见江苏共话石榴情 苏伊齐心共绘同心圆”江苏—伊犁少数民族人士、归侨侨眷代表人士交流研讨会在省社会主义学院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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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社会主义学院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扩大)会
“加强苏伊产业合作 共促高质量发展” 江苏—伊犁企业家交流会在江苏省 社会主义学院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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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省委老干部局、省离退休干部工作委员会《关于在全省离退休干部党组织中开展“回望百年路,助力新征程”主题党日活动的通知精神》,落实院党组关于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的相关要求
自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我院派驻涟水县高沟镇街南村挂职第一书记陈克文,坚持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脱贫攻坚,用党员干部的责任担当践行初心使命。
瞿超指出,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决胜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之年,也是我院贯彻《社会主义学院工作条例》和第三次全国社会主义学工作会议的精神落实之年。在省委的正确领导下,在省委统战部和中央社会主义学院的精心指导下,我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聚焦“培养过硬人才、形成过硬成果”,以“马上就办、真抓实干”的优良作风,扎实做好统一战线人才教育培养工作,学院改革发展取得了新成绩。
纪检监察

      按照省委办公厅(苏办发〔2018〕51号)文件规定,省纪委监委派驻省委统战部纪检监察组负责监督省委统战部(省侨办)、省委台办、 省民宗委、省社会主义学院、省侨联、省工商联、省台联等七家单位。如果发现上述七家单位党员、干部或党组织违纪违规违法的行为,均可向省纪委监委派驻省委统战部纪检监察组检举、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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